吃過早飯,我把兒媳婦拽到一邊,我說:「閨女啊,我們家條件是差了一點,本來想花點錢把另一座房子翻蓋一下的,但想到你們又不常回來,一年到頭也回來住不了幾天,有翻蓋房子的錢還不如留著給你們在城裡買房。你們回去儘快抽時間去看房子,有合適的咱就買。」
兒媳婦聽我這麼說,立馬變了個臉,痛痛快快地答應了。
到他們走的那天,我把提前包好的一千塊錢的紅包塞到她的手裡,她推辭著說不要,錢被推過來推過去好幾次,然後兒媳婦一本正經地說:「阿姨,這個錢我真不要,你如果非要給,以後我就再也不來你們家了。」
她都這麼說了,我只好把錢收了起來。沒想到他們回去的當天晚上兒子就打來電話指責我,嫌我沒把那個錢給兒媳婦,我解釋說不是我不給,是兒媳婦不要,兒子說:「人家就是假意推辭一下,你要是真心想給,你可以把錢給我,讓我給她也行啊。」
兒子還說兒媳要和他分手,說我們沒給她紅包就代表著我們不喜歡她。老伴生怕兒媳婦和兒子分手,趕緊給兒子轉過去兩千塊錢,讓他好好哄哄兒媳婦。兒子還打電話給公公說了這事,公公又過來把我說了一頓。這事我是越想越憋屈,不是我小氣不想給,明明是兒媳不要啊。